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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变迁

Author delger Dist http://nmgshkxy.nmgnews.com.cn Count 157 Date 2010-02-08

 

略论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变迁

  

蒙古族游牧文化是草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现代草原文化延续和发展时期,蒙古族游牧文化更与草原文化紧密相连,现代草原文化如果缺失了蒙古族游牧文化,也会缺少许多重要的内涵。蒙古族游牧文化的传承又是以游牧生产方式生存的蒙古族游牧家庭来支撑。为此,本文想通过对传统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的诠释,对比现代蒙古族牧民家庭文化的状况,探讨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的变迁,并指出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是传承游牧文化的重要载体。
内蒙古北方草原区域内的蒙古族家庭文化,尤其是建立在游牧生产方式基础上的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其社会作用在社区内无其他组织形式能够替代。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是指以游牧生产方式为基础组建的各个家庭物质和精神文化的总和,是随着每个游牧家庭的延续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家庭文化有着较稳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活习俗及为人处世相互沟通的原则,既包括围绕生产方式形成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文化,也包括文化生活、爱情生活、伦理道德等精神文化。蒙古族游牧家庭是通过婚姻结合之后形成的,包括许多内容,即家庭的组建、家庭习俗、家庭教育、对老人的赡养、邻里关系、家庭的饮食、家庭环境卫生、家庭成员的服饰、家庭的设施、房屋装潢、家庭气氛的营造、家庭的经济管理、家庭的民主平等、家规等。这些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与游牧生产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游牧生产方式的转变,必然地引起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的变迁。
一、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特征
蒙古族家庭是蒙古族游牧生产的基本单位,所以,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应该说就是蒙古民族最基本的文化,蒙古族家庭文化具有自己的特质,它对于蒙古族游牧文化继承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是在游牧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一旦蒙古族家庭脱离了游牧生产方式,其游牧家庭文化的内涵也随之而被溶解,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游牧生产方式不是以破坏自然生态循环去供给人类生活的生产形式,而是利用自然环境的特点,饲养牛、马、骆驼、羊(山羊)的一种生产活动,是主动融入生态自然循环过程实现给予自己的生产方式。而蒙古族游牧家庭正好利用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游牧生产方式,形成了独特的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
     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的几种特征:
     1、家庭倡导儿女自立,分解人员集中对草场的压力。蒙古族游牧家庭主要分散居住,这样有利于保护草原。因此,蒙古族游牧家庭在生活中总是从人的成长和生态两个方面考虑持续发展的问题,一是在培养下一代方面,从自立的角度去考虑;二是从自然生态的角度考虑,尽量保护自然生态的原环境。这主要根据蒙古族游牧生产方式“逐水草而居”的特点形成的,这有利于减少人对草原自然生态的破坏。因为草原的自然环境不宜人们过分集中居住,一块草场上居住的人口增多,牲畜就得相应增加,这样容易增添对草原自然生长的压力,所以,蒙古族游牧家庭的后代一旦成家,就分得牲畜另立蒙古包单过,在另一块草场上生存。这样既可以锻炼年轻人自立的能力,也可以减少对某一片草场自然生态的压力。
     2、实行“年长多得,年少者少得,末子继承其父家业”[1]的家产继承原则。蒙古族游牧家庭的子女继承、分配财产有一个明晰的分配办法,由于长子成人早,在未成家之前一直随父母照顾家业,对这个家庭贡献较多。因此,在另立家庭时也就理所当然地获得较多的财产,而幼子婚后仍继续跟随父母生活,幼子也称“斡惕赤斤”,是护灶和护蒙古包的主人,为此家业也就自然传承给他了,这种继承家产状况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这种家业继承方式与游牧生产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适合游牧生产的文化氛围。
     3、家庭中男主外,男者在家庭中地位较高。男者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与外界沟通联系均由男者出面。男人出外打猎或放牧,一般不干家务,妇女要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条,等待男人归来。蒙古包里的北面是家庭中重要成员起居和休息的地区,男人在蒙古包里睡在北面,女人是睡在东面。
     4、家庭中女主内,妇女“生得贤能”。虽然在元、明、清时代,蒙古族游牧家庭妇女在生活中受到许多禁忌,如,“媳妇在公公和大伯面前不能光着头,露着脚”,“妇女忌讳乘骑儿驼、儿马”[2]等等,但这些禁忌是从保护妇女的角度出发的。一方面是叮嘱她们有礼貌,做事要稳重;一方面保护她们的人身安全。妇女不仅要完成蒙古包周边的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还要照顾小孩,照顾家庭中所有成员的衣食住行。因此,妇女在家庭中备受孩子们的尊重。
     5、邻里之间相互帮助,互相谦让。在草原上蒙古族游牧家庭之间相互借东西是经常的事,在没有粮食时就到邻里家去借,只要邻居家有就能借到。尤其邻里相互借牲畜的事是平常事,如果某个家庭想吃一只羊,但自家羊群中没有膘好的羊,就到邻居家借一只膘好的,等到来年自家羊膘好了就还给邻居。到邻里家借乘骑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有的蒙古族家庭较贫困,没有乘骑,遇到外出时就到邻里家去借,如果借得时间长了,就送哈达或酒表示谢意。蒙古族牧民“家里遇到邻里来借东西,只要有就不能不借,否则就被舆论认为是不讲道理和人情的。”[3]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以后。
     6、家庭热情好客、待人有礼、诚恳坦率。在草原上蒙古族游牧家庭有出外不锁门的习惯,一般家庭都在蒙古包里准备一些食品以便路过这里的人食用,进入蒙古包里暂住的人也按规矩吃多少东西,就用多少食品,不能浪费,并收拾干净才走。蒙古包主人回来一看有人入住,非常的高兴,认为蒙古包有灵气。邻里间不相互轻视和嫉妒,在草原流传这样一句话:“咱达达每答应了的话,便是誓一般,若不依着呵,同伴里也不容。”,“约会的日期,虽是有风雨呵也必要到。”[4]诚信成为每位家庭成员的恪守原则。
7、长幼有序,“贱老而喜壮”。在蒙古包里“平时坐卧有适当的位子,表示长幼次序,父母坐在右边,子女坐在左边,近佛龛一方为长,尊老敬客,近门口一方为幼,年轻人的坐处。”[5]长辈来访,要坐右边离佛龛近处,幼辈亲属来皆坐左边。蒙古族家庭中“壮年受人器重,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地位则有所下降。”[6]这是由于游牧生产方式所需劳动者要有强壮体格所决定的,也就说身体强壮、素质较好的人才有能力完成繁重的牧业劳动任务。因此,草原上人们对强壮体格的人是相当尊重的。
总之,正是因为游牧生产方式致使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有了自己的特征。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一些新的社会管理制度的执行,蒙古族游牧生产方式也在相应地改变着,这对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变迁有着直接的影响。
 二、现代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的变迁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内蒙古蒙古族游牧家庭的生产和生活有了明显地变化。在20世纪50年代,蒙古族游牧家庭开始组织互助组和合作社,生产资料所有制方式发生了变化,牲畜是集体的,饲养方式仍由各个牧户负责,但草场由集体划分为若干个区域,游牧只能在自己所属的集体草场上进行。各公社的牧场基本固定,牧场分冬夏两个营盘,一些蒙古族家庭开始用土坯建筑房屋,房子内部建造与内蒙古农业区的房屋相同,屋内都有一个用土坯搭建的炕,炕大多是依西墙而建,也有依北墙建造的。这些房子一般盖在冬季放牧的营盘上,在夏营盘居住仍然是移动的蒙古包。到20世纪70年代很多地区夏营盘也有了固定的房屋。进入20世纪80年代,草原上开始实行草场和牲畜承包责任制,牲畜又由各个牧户饲养。到了21世纪初期,为了保护草原生态,草原上实行了季节性禁牧和“围封转移”等管理措施。随着这一系列生产管理模式的变化,和居住房屋等生活环境的变化,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特征有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变迁:
(一)蒙古族游牧家庭传承家业方式的变迁。实行草场承包责任制以后,承包期是30年至50年。因此,家庭草场的面积相对固定,这使得蒙古族牧民家庭出现了两种财产分配方式,一种是一旦儿子结婚,在另立家庭时,把承包的草场分配给他们一部分。女儿出嫁也得到相应的财产,如牲畜和其它物品,但没有草场。另一种形式是,儿子另立家庭后,仅得到现金或房子等财产,家庭收入来源仍然需要参加父母家的劳动。[7]这种既分又合的做法,减少了分割草场对草原生态的破坏,是一种新的保护草场的措施。
(二)由住蒙古包到住固定住房的变迁。如,“对来客,无论生熟一律欢迎,一样问好。请客人进屋时,主人前面引路,一般站在(房)门的西侧;右手放在胸前,微微鞠躬,用左手指门,请客人先进屋,进屋后,尊贵的客人和长者坐炕或西侧的尊位,主人家围着客人坐下一起交谈。”[8]这与以前长者坐右边有些不同,因为房屋的炕一般都搭建在屋子的西面或北面,上炕必然要坐在背对西面墙或北面墙的位置,也就是说蒙古族游牧家庭随着游牧生产方式逐渐变迁住进了房屋,一些传统的习俗已不能适应,而根据当前的居住条件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这样才有可能适应社会交往和居住环境。
(三)散居逐渐变为相对集中居住的浩特、嘎查的变迁。由于家庭之间住的距离越来越近,社会交往和社会教育也在增加,使得家庭男女主人公都有了接受社会初、高等教育的机会,并且参加社交活动的机遇也在增多,接触外界的各种文化活动日渐平凡。家庭中不仅是男者与外界交往,妇女也走向社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家庭教育也不仅仅是母亲的事了,社会教育占据了对孩子教育的一大半。
(四)蒙古族牧民家庭间相互交往的变迁。蒙古族牧民家庭开始依赖社会力量帮助家庭解决问题。由于各种服务组织在蒙古族牧民家庭集聚社区逐渐完善,家庭间相互帮助的倾向开始向社会组织求助,如果一个蒙古族牧民家庭借款资金较大,尤其是生产资金,他们会向信用社贷款,在借不到贷款的时候才会向亲友借,亲戚是不要利息的,其他人是要利息的,利息比信用社高,一般在3%至5%之间。[9]蒙古族家庭借贷形式发生了变化,从以前单一的借贷形式改为多渠道的办法,蒙古族牧民产生了利用社会组织解决困难的意识。凡是向信用社或个人借款的家庭,基本上都可以诚信足额的按时还清。
(五)畜牧产品变为商品引发的变迁。由于草原上人口逐渐增多,饲养牲畜量加大。牲畜的增多和人为破坏草原的现象增加,致使草场的载畜能力锐减。为此一些牧民为了减缓牲畜对草原的压力提前出栏,及时用牲畜换回现金。另外还有一些家庭鼓励年轻人到城里打工或自办企业,采用新的积累资金办法,来解决生活来源的问题。虽然蒙古族牧民有了商品意识,但在商品交易中仍保留着诚信的理念。
(六)维护家庭安全方面的变迁。随着蒙古族牧民家庭与外界交往的次数增多,不同层次的人员频繁进入草原,一些不安全因素也时有出现,蒙古族牧民家庭开始有了自我防范的概念。因此,现代蒙古族牧民家庭也有了门锁,并养有护家狗,用来看家。但是待客人仍然与过去一样,热情好客。
(七)现代化机械替代了繁重的体力劳动引起的变迁。现代机械技术逐渐被蒙古族牧民家庭利用,繁重体力劳动被现代机械取代,很多机械男女老少都可以操作。因此,在家庭成员中,如果懂一门科学技术或会使用一种技术工具,都会被家庭器重,家庭可以通过掌握的技术,增加家庭的收入。同时也会提升左邻右舍对这个家庭的羡慕。
(八)遗弃“贱老而喜壮”之俗的变迁。现代蒙古族牧民家庭敬父母、尊长辈。老年人已不被小瞧,备受尊重。年轻人与长者同行时,无论坐车、进屋长者一切优先。“对尊者和长辈献哈达,身体要略向前倾,两手捧着高举过头顶,放到接受者的座前。”[10]老年人也受到社会关怀和尊重。
总而言之,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正随着游牧生产方式逐渐转变而变迁,而一些蒙古族牧民家庭文化正与外来新的文化相融合,形成一种既与游牧文化相近,又似乎融入在另外一种文化中的蒙古族牧民家庭文化,让人感觉到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又有了一种新的内涵。作者认为现代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也必须依托游牧生产方式而存在,如果没有了游牧生产方式,现代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必然变迁,这是不由人们的意志而存在的,而且有可能造成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的逐渐消失。因此,蒙古族游牧家庭文化应当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保护,以便传承蒙古族游牧家庭的文化。
注释:
[1]史卫民:《元代社会生活史》5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二次印刷。
 [2]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188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5月。
[3]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6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5月。
[4]史卫民:《元代社会生活史》27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二次印刷。
 [5]燕京、清华、北大一九五0年暑期内蒙古工作调查团编:《内蒙古呼纳盟民族调查报告》182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
 [6]内蒙古简史编写组:《蒙古族简史》121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1月。
[7]马京、金海主编:《蒙古族——内蒙古正蓝旗巴彦胡舒嘎查调查》138页。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8]马京、金海主编:《蒙古族——内蒙古正蓝旗巴彦胡舒嘎查调查》195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7月。
[9]朋·乌恩:《蒙古族文化研究》90页。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
[10]马京、金海主编:《蒙古族——内蒙古正蓝旗巴彦胡舒嘎查调查》196页。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参考文献:
[苏]符拉基米尔佐夫著,刘荣焌译:《蒙古社会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3月。
沙日勒岱、武占海、刘议政:《成吉思汗研究文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
邓伟志、徐榕:《家庭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月。
孛尔只斤·吉尔格勒:《游牧文明史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
闫天灵:《汉族移民与近代内蒙古社会变迁研究》民族出版社,2004年12月。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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